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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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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云岩区检察院受理了云岩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的刘某某贪污案。在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其在云岩区民政局低保科审核低保户家庭资料、数据汇总及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职务便利,虚增低保人员名单、虚增低保数据,多次套取国家社会救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已退还全部涉案款项。
经审查,云岩区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贪污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云岩区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后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贵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岩区检察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准确打击涉及扶贫惠农资金物资的犯罪,确保党和国家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