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委估房地产本身用于出租

企业性质:国有

本所在对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评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公开市场、替代性、持续性等操作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从而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抵押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价值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

评估基准日后,报告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及其他事项

亚太中贵阳市工资指导价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太中汇评报[2005]22号评估报告对交易标的评估结果为:评估前帐面原值为8,067,138.50元,帐面净值为7,066,958.99元由于委估房地产本身用于出租,且同一地段类似房地产出租案例较多,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及委估房产实际情况,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对该房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后净值为11,053,305.50元,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7月31日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购买价格是以经具有资格的机构评估的评估值为根据确定的,是市场化的、合理、公允的定价方式

(四)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贵阳车辆厂应于公司支付房款后5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

1、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本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中国南车集团贵贵阳市云岩区邮编号阳车辆厂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在2005年7月31日的评估结果是:资产评估值人民币壹仟壹佰零伍万元

评估结论: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地产在2005年7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壹仟壹佰零伍万元

(4)权属有争议的;

(七)合同同时对违约责任、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和仲裁等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目的而作除按评估目的及有关规定报送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外,未经本所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这些部门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亦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的全部贵阳市南明区地税局或部分内容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4、交付委托方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编号为亚太中汇黔评报[2005]22号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和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的处理原则:

评估基准日:2005年7月31日

名称: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住所: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法定代表人:韦国庆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零柒拾柒万捌仟元经营范围:铁道货车修理、车辆配件制作及货车制造、锻铸件及锻焊制作、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属的原辅材料该企业为以原贵阳车辆厂主体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存续企业

5、对委托评估资产账务进行了查实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1、标的资产已由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2、本项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单位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此次需评估的内容为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申报的固定资产---房地产,帐面原值:8,067,138.50元,净值7,066,958.99元

六、评估依据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页无正文)

4、本报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自2005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一年时,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韦国庆

十一、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5、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四、《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贵阳市产业指导目录车辆厂

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号)

2、《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03号);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日期:二оо五年八月十八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企业住所: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

资产占有方: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

(签章):(签章):

公司"大自然"品牌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作为民用床垫的中高端产品,其潜在市场需求存在增长趋势,为充分利用公司"大自然"品牌认知度在贵阳市较外地更高的条件,进一步提高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销售在贵阳贵阳市指导中心市区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促进销售收入增长,有必要对公司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的销售网点进行整合,适当增设销售网点

该评估基准日由我们商委托方共同确定该基准日的确定已考虑到尽可能离经济行为日最近,能较全面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要求,同时该基准日为资产占有方会计结算日,有利于资产的清查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4、查阅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让抵押房地产的;

与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交易已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报告不作为对所评估资产产权界定的依据;

五、评估原则

(一)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签章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评估目的:为确定拟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经济性质:国有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取价标准及有关参考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见本公告"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房屋买卖合同》;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第91号令);

2、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1、本次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棕纤维产品的销售

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固定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贵阳市民族中学招生技术出版社);

我们接受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以工厂为进行资产转让,确定拟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所涉及的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申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其在2005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公开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贵阳车辆厂上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定价方式符合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及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公允性本次贵阳市白云区政府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六)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以亚太中汇评报[2005]22号房屋评估报告为准,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1,053,305.50元

(签章):

(二)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报告日期:二оо五年八月十八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7月31日

(五)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

公告日期 2005-12-10

2、资产占有方: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

3、本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及两名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生效

亚太中汇黔评报[2005]22号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全贵阳市清华中学招生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7、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委估房地产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较大,临街宽度仅有13.80米,房屋进深59.47米,同类房地产在同一交易地区案例缺乏,而委估房地产本身用于出租,且同一地段类似房地产出租案例较多,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及委估房地产实际情况,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申报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企业经营范围:铁道货车修理、车辆配件制作及货车制造、锻铸件及锻焊制作、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属的原辅材料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贵阳车辆厂应保证所提供的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贵阳车辆厂提供虚假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证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贵阳车辆厂应退还公司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15%支付违约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

贵阳车辆厂为公司关联法人,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

二、关联方介绍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于2005年8月18日提交

评估范围: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申报资产(详见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关于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固定资产

八、评估过程

评估结果有效期:壹年(2005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

3、评估工作需要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由提供者对其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评贵阳市白云区邮编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公允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到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亚太中汇评报[2005]22号评估报告;

3、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和勘察,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状况进行实地勘察、记录和技术鉴定,了解委托评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经济行为文件

2005年12月9日,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贵州省花溪区区政府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简称贵阳车辆厂)在贵州省贵阳市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拟购买贵阳车辆厂所有的贵阳市新华路242号一层房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准,为1,105万元

本次评估目的是通过评估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申报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将这部份固定资产用于出售提供参考依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评估结论是在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对被评估资产持续经营这一前提下得出的此次未考虑未来有效期内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自动失效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项目名称: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固定资产评估

注册资金:人民币捌仟零柒拾柒万捌仟元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现行规定为一贵阳市云岩区邮编号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为2005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0日

(三)产权证明文件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评估机构负责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摘要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贵阳车辆厂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贵阳车辆厂应告知公司,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贵阳车辆厂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贵阳车辆厂应按已付款的15%支付违约金给公司

该基准日前后2-3个月内,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无变动,汇率和国内物价指数平稳,国家政策或行业政策无大变动,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有关价格、税率、费率、定额标准均为本基准日有效之取价标准

三、交易标的情况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2、对资产占有方填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核对

2005年12月9日

4、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评估机构负责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九、评估结论

(签章):(签章):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其他作为作价依据的法规制度文件、价格资料等;

2.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资产在基准日均按照目前的用途持续使用为前提而作,未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短期强制处置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决策机构对交易事项的决策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其规定权限内进行,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在程序性方面的规定

2、贵阳车辆厂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贵阳车辆厂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公司为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修订)10.1.3条的有关规定,贵阳车辆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交易的房屋为贵阳车辆厂所有,坐落于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242号宏基大厦一层,建筑面积1,240.46平方米,属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业用房

七、评估方法

(三)贵阳车辆厂的义务:

二、评估目的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册号:711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3、现场勘察、市场调查的有关资料

1、在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的基础上,我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报告编号:亚太中汇黔评报[2005]22号报告日期:2005年8月18日评估机构:亚贵阳市花溪民族中学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0851)2216

评估方法:收益法

(二)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公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贵阳车辆厂

(一)关联关系介绍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含有若干附报文件附报文件是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委托方: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确定拟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就上述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同意与贵阳车辆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评估价值1,105万元为价格,以自有资金购买贵阳车辆厂所有的贵阳市新华路242号一层房产,贵阳市2015中考招生用于增加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会议认为:使用上述房产用于销售网点建设有利于提高"大自然"品牌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在贵阳市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使公司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更加合理,有助于促进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本项交易的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准,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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